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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桂[2018]4号)在网上披露,调整了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税收毛利率和首次住房抵押贷款的财政补贴。

重庆: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不再享受按揭财政补助

据文件披露,自2018年7月1日起,主城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非普通住宅、商业和车库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税率从2%调整到3.5%;停止执行根据低价原则对投资性房地产按价或按租征收房产税的政策。

重庆: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不再享受按揭财政补助

此外,对于购房者,该文件建议,从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确定参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家庭拥有的住房单元数量,如个人购买家庭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和个人转让家庭中唯一客厅(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以前,重庆第一套房的契税返还政策是按地区执行的。

重庆: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不再享受按揭财政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提出,从2018年8月1日起,重庆将不再对个人首次住房抵押贷款实行财政补贴政策。

其中,在2018年8月1日前完成一个补贴年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业主,可在补贴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对于在2018年8月1日前未达到补贴年度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业主,可在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按照补贴年度购房抵押贷款的发放月份进行申报。;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业主可在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相关补贴资金将在业主取得房产证后拨付。

重庆: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不再享受按揭财政补助

据悉,针对此消息,渝中区、江北区财政局已确认重庆市财政局下发此文件,即原定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重庆主城区个人首次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将于2018年8月1日停止。

重庆: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不再享受按揭财政补助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根据原政策,重庆各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地区以按揭方式购买唯一住房的业主,可享受首次按揭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方式按年计算,即从业主购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第一个月开始,连续12个月为一个补贴年,后续补贴年将连续类推。

标题:重庆: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不再享受按揭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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