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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7日电(孔)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0000656.sz)最近在其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项目进展情况。其中,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此前曾向其转移资金,并向其合作伙伴提供不超过8.4336亿元的无息金融援助,再次引起外界关注。
7月5日,金科有限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宣布金科有限公司将向4家项目公司的合伙人提供不超过8.4336亿元的无息资金支持。
7月18日,深交所向金科发出询证函,要求金科补充披露资金来源,要求金科确保提供资助的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或其他项目公司,并说明向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是否会影响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具体控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要求披露受助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助人是否与、董有关联。
7月20日,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次资助对象涉及的开发项目进行了补充,称项目公司向股东提供的所有资金都不是项目的预售回报资金,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的运营支出后,股东才可以分配剩余资金。向金科股东大会提交相关回复内容的议案已照常通过审议。
据《人民日报》记者一个接一个的询问,对于金科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的合作伙伴提供资金援助的运作存在很多疑问。这些开发项目刚刚开盘销售或尚未上市预售,都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没有产生大量的现金回报或利润留成,面临着大量的开发建设资金支出需求。
根据公告,由金科控制的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四家合伙人分别是嘉兴宝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红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茂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徐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金科有限公司称,财政援助计划提供给上述四个项目公司的合作伙伴。在提供资金援助后,当项目公司的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合作伙伴及时返还或补充投入的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的运营。
此外,金科股份在回复深交所询问时表示,如果项目公司对合作伙伴的资助资金不能及时归还,公司将把其在合作项目中的历史投资,包括资本和股东贷款,以及未来的股权收益,包括项目公司的股息,作为资本偿还的保证。
但《人民日报》记者注意到,金科没有在财政资助公告中披露合作项目公司的现金状况和下一步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也没有披露向合作伙伴提供财政资助的资金来源和构成。
“这些合作项目尚未预售或很快售出,这意味着没有多少销售回报。据估计,账户上的现金主要是股东的资本和股东的贷款。股东出资后,将以财政资助的形式返还,甚至可能包括金科股份的资金。”一家开发公司的人说:“这种操作比较少见。毕竟,合作项目也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在没有销售回报的情况下。”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原则上不能抽回出资。虽然名义上是免费的,但向关联方的资金流动,特别是对特定对象的资金支持,很容易构成利益转移。”一名投资银行律师表示。
人民网进一步核实了金科股份向合作项目股东提供巨额资金援助一事,金科股份是否涉嫌返还股东出资或转移利益,但截至发稿时,金科股份没有回应。
标题:金科股份财务资助合作方引深交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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