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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4月20日(王子谦范杰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家庭购买了第一套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20%提高到30%。
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通过适度提高购房门槛,可以配合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达到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目的。
数据地图:海南在建房地产。中新社记者罗获悉,自2018年4月23日起,如果员工家庭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包括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的支取业务,不得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支取业务。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是指购买和建造房屋、出租房屋以及偿还商品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职工家庭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于提取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贷款本息,并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期内用于购买住房。
对于职工家庭购买的第一套新建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将从20%提高到30%。如果在2018年4月22日前(含2018年4月22日)签订购房合同并开具首付款发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0%。
购买新住房是指购买新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用于首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自有资金的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
同一天,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材料的通知》,称为了打击非法住房公积金归集,进一步规范归集业务,从多方面、多角度对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行为进行了检查,从21日起,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材料增加。
通知明确表示,如果员工家庭购买商品房,将提取业务资料,增加按购房合同支付的原始发票金额;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并提取营业资料,增加原购买发票和原完税证明。
如果购买者的配偶为购买者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者应在身份证上增加购买者的身份,并签字确认家庭购买该房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适度控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结束)
标题:海南提高公积金提取门槛 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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