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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今天上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部长、中央农业办公室副主任韩军介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针对如何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韩军表示,目前74.9%的村集体年经营收入在5万元以下或无收入,这一比例很高。一般来说,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是资产租赁型、生产服务型、企业股份制、联合开发型、农业开发型等多种形式。在实践中,各地必须通过各种联盟和合作,寻求发展集体经济的新途径。
韩军指出,加强集体经济建设是引导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如果村集体没有力量,集体经济没有活力,农村基层组织就很难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没有集体手中的一把米,许多事情在村里是做不到的。农村振兴要发挥农民、集体、社会和政府的积极性。政府不可能报道所有的村务。如果这个村庄有一些力量和金钱,它可以做所有这些事情。
韩军介绍,总结当地做法有四种方式:第一,利用集体“四荒”土地、果园、水产养殖用水等未承包到户的资源,通过集中开发或公开招标开发现代农业项目,这是目前许多村庄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
二是利用人文历史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与社会资本合作,在这方面有许多很好的例子。
三是在满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发租赁物业。利用各种闲置的房地产设施和集体建设用地。许多地方被称为“瓦经济”,主要是出租房地产。目前,大多数村集体的主要收入来自租赁财产,甚至在浙江、江苏、苏州等集体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也是如此。
四是整合利用集体积累的资金和政府补助资金等。,并通过入股或参与部分企业、村对村合作、村对企业联合建设等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与贫困的斗争中有许多这样的形式。
韩军强调,过去一些农村集体产权虚假,经营收入不清,分配不公开,农民意见很大,产生了一些“小贪”,甚至“小官大贪”。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必须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新的运行机制,保障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农民的实际利益。
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的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3.1万亿元(不包括土地和其他资源资产)。在55.9万个村庄的统计中,有14万个村庄的经营收入超过5万元,占总数的1/4。有41.8万个村庄没有集体经营收入或经营收入低于5万元,占总数的74.9%。东部地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027.6万元,中部地区为271.4万元,西部地区为175万元。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中央农业办公室将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做好统一经营服务工作,盘活和利用好各种集体资源和资产,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进一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韩军说。
标题:农业农村部:可在合规前提下发展不动产租赁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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