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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从武汉市房屋管理局获悉,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则同意武汉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未来,武汉将有一批集体出租屋投入市场运营。
根据计划,武汉将在东湖高新区(600133,诊断单元)、江夏区、黄陂区和蔡甸区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成功运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规则得到完善,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扩展的改革成果,为构建武汉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了支撑。
根据规划,2018年6月底前,武汉将完成试点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审批手续,9月底前开始建设集体租赁住房。2019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程主体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装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019年9月底前,试点项目的租赁住房将投入市场运行。随后,在前期试点项目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其他试点项目相继启动,并逐步在全市推开。
标题:武汉将开展集体用地建租赁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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