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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22日下午,钟君集团宣布与意见银行签署了3.9亿港元的定期贷款业务。据了解,该贷款是为钟君集团现有债务融资,部分再融资,满足一般企业的资金需求。从第一次提款之日起,融资将持续36个月。
此外,根据融资函的条款,黄朝阳及其家人必须是钟君集团的唯一最大股东,或直接或间接持有钟君集团已发行股本的40%实际权益。
根据该条款,黄先生或其家属必须在整个融资期内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此前,有报道称,厦门钟君集团2017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已于9月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本次发行为定向增发,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和中银国际。
8月底,厦门钟君集团公开申请发行房屋租赁专用公司债券。
标题:中骏集团:公司获得一笔有附加条件的3.9亿港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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