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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6月5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5日发布新的住房政策,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住房将分为四类: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住房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商品住房约占住房供应的40%,后三类住房各享受约20%的政策支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深圳现有住房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提出到2035年分阶段筹集和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100万套,市场商品房约占住房供应的40%。
人才住房侧重于合格人才的供应,可以出租和出售。建筑面积主要小于90平方米,租赁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60%;住房型商品房主要供应给符合收入和财产限额标准的户籍居民。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市场价格的50%左右,可出租或出售,以出售为主;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居民,包括户籍人员、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以及先进制造业蓝领工人。它只出租,不出售。建筑面积主要是30到60平方米,租金大约是市场价的30%。极端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同时,市场上的商品房主要是中小户型。
此前,无收入和资产线、采用轮候制度的住房型商品房改为"合理划定收入和财产界限",实行批量集中配租。根据每批住房的供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障的时间等因素,设定入围条件,通过等待、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赁和出售对象。对此,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表示,根据“老有所养、新有所为”的原则,他将继续为轮候家庭提供住房型商品房,并保持原有的供应规模。
标题:深圳拟出台新政 政策支持类住房占比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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