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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防报于4月21日表示,“现在在部队中成为逃兵,将来被生活淘汰”“即使成为逃兵也无法向国家说明,无法向家人和朋友说明”“在痛苦中不能吃的男人”……。 这几天,报道了云南省红河州3名征兵因拒绝服役而被认真解决的消息,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 记者看了WeChat的力矩刷屏帖子,发现大家的新闻、帖子支持兵役机构和州委员会、州政府的方法。 去年9月,旧市张某、弥勒市卢某、建水县孙某入伍,因害怕受苦害怕疲劳,不想受部队纪律约束,以各种理由避免服役,因自残、威胁等极端行为受到威胁。 兵役、部队和家人受过反复教育,但三人仍拒绝离开军队服役 因此,部队根据《兵役法》撤兵解决了 由于三人都属于思想退兵,红河州根据《兵役法》《云南省征兵事业条例》《红河州拒绝服役思想退兵行为解决办法》等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人拒绝服役不仅会扫家人的脸,而且不得按照县(市)年义务兵家庭优惠金的5倍标准在给予经济处罚的2年内出国或升学。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员工。 3年内不办理就业登记和介绍就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不得安排在乡(镇)、村经营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此办理商业营业执照 “依法服役,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红河州委员会常务委员、蒙自军区政委刘明军介绍说,认真解决拒绝兵役行为,追究相关责任,是红河州依法维护兵役法规权威的具体措施。 前毓后,他们依法惩处了拒绝服役思想退伍的三个青年后,在州内的信息媒体上进行推广通报,公开“罚款”,警戒觉醒后的来者 信息的发布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很多中小学把这件事作为法制教育的现实教材送到教室,教育学生“士兵不是儿戏”“公民应该履行责任” 据红河州征兵事务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防止今年再次出现这种现象,州司法局在各县(市)征兵事务所派驻了一名律师,首先负责《国防法》、《兵役法》的解读,说明红河州制定的规定政策。 在蒙自市人武部征兵推广现场,文澜镇东村适龄青年刘立与律师肖强商量了相关法规和优抚政策后,立即报名参军 不当兵不是“自己的事”,依法服兵役是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体现了国家意志 在很多国家,适龄青年除了健康状况等理由以外,对拒绝服役者往往给予重罚,美国、法、日等国除了经济处罚外,还需要作出判决。 换言之,我国人口基数很大,依法规定义务兵役,但越来越多的时候强调了个人的自主性 这使很多适龄青年包括监护人产生思想误区,认为不当兵是自己的事 拒绝服役实质上是逃兵 不可否认,几十年的和平环境在某种程度上销售了一个人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个别青年防卫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足 除此之外,对以往拒绝服役者的处罚大多柔软,一部分大事化小,也是小事,实行简单的批判教育“冷解决”,客观地降低了“处罚”的警告作用。 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役,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拒绝服役是违法的,应该在政治、经济、社会、道德等各个层面认真解决和追究 公开拒绝服役者,依法处罚的炫耀方法表明了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认真征兵从事的巨大决心,明确了法律法规的强大威力,拒绝服役不被法律允许,确立了对自己不利的鲜明指导,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要闻:云南3名青年被退兵:怕苦怕累,以自残等极端行为要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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