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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庆节和中秋节的临近,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传统的销售旺季。为有效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台了七项措施。

东莞住建局节前发通知要求房企自律 不得渲染紧张气氛

9月27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房[2017]50号),称随着国庆节和中秋节的临近,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传统的销售旺季。为有效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台了七项措施。

东莞住建局节前发通知要求房企自律 不得渲染紧张气氛

七项措施如下:1 .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得通过认购、预订、编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订金等费用。

二是不允许发布虚假的上市信息和广告,不允许炒作房价上涨的虚假消息,不允许利用网上软文、微信、短信等发布和传播“抢房子”、“找房子难”等广告信息。此外,也不允许雇佣人员排队制造紧张气氛,误导消费者,引起投诉和纠纷。

东莞住建局节前发通知要求房企自律 不得渲染紧张气氛

三是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项目,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披露所有预售房屋及每套房屋的价格,并明确标明对外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销售现场设置的销售控制表应清晰显示不同的状态,如“已订阅”、“在线签约”和“可供销售”,与实际销售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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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行本市限购政策,不承诺或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者提供社会保障或个人税收,协助他们规避本市限购政策,并向他们出售新的商品房。

五、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已交纳定金或押金,如因个人信用信息,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或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开发商应尽快退还定金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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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对销售机构和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协调。对于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开发企业和项目声誉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如销售机构和中介机构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投机缺房涨价、投机倒把、虚假承诺等,应迅速予以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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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发企业应加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良好秩序。一旦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和不公平的经营行为,当地镇街(园)住建部门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逾期不改正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住建局将采取约谈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通知媒体、暂停预售、暂停项目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严肃处理涉案企业。

东莞住建局节前发通知要求房企自律 不得渲染紧张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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