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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资委(SASAC)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意见》,明确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并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观点房地产新媒体,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证监会明确表示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上市金融企业可以在合理确定回购实施价格、有效防止利益转移的基础上,依法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其次,《意见》鼓励利用其他市场工具为股份回购提供融资和其他支持。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筹集回购股份的资金。同时,支持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将依法以简单快捷的方式进行再融资。
此外,三部门在《意见》中明确强调要简化回购程序。如果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股价在20个交易日内下跌30%,可以回购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如果上市公司因此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则股份上市后一年和当前回购窗口期(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天内,重大事件演示期间)的限制不适用。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股东大会都授权董事会回购股份,并且可以同时授权再融资。
最后,我们应该引导公司治理安排的改进。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完善股份回购机制,引导董事会积极与股东沟通,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机制层面,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和《意见》的相关要求,研究完善股份回购相关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完善内部治理安排,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决策程序。
同时,三部门强调,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欺诈等违法活动。
标题:证监会发文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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