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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房屋管理局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不是放松监管,而是实行分类调控,提高调控的准确性
关于《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相关内容的说明
2018年1月5日,市房产局、物价局和房地产登记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得到优化和调整。为准确把握和理解此次政策调整,《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解释如下:
第一,这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屋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坚持不可动摇的调控目标,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市场调控和监管,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第二,这种政策调整不是放松管制,而是实行分类管制,根据不同地区制定政策,以提高管制的精确度。首先,供需矛盾突出、房价高的主要城区受到严格监管,只允许一套外国户籍家庭购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不再提交社保和纳税证明,这是指进一步完善审核方法,通过社保和税务将购房人提供给房地产部门的相关证明进行变更。部门系统进行验证以方便群众做事;二是高平边远地区由原来的限购调整为限售,明确了三年内限制转让的措施。与此同时,这项措施涵盖了主要城市等限制购买区,目的是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买;第三,住房公积金主要满足第一套住房购买的需要。购买第一套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必须达到30%以上。购买第二套时,首付款必须达到50%以上。禁止支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费用。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审批贷款和住房套数时,既确认住房又确认贷款;第四,作为配套措施,2018年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棚改等涉及征地的项目原则上采用实物安置。
三、严格商品房价格监控。兰州市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都需要物价部门进行价格申报。销售时,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对于不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变相涨价的企业,市房产局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和备案资格,以规范销售秩序。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相关报告]
房地产市场分类监管实施:兰州首个宽松限购加代码限制
2018年,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政策在当地实施,兰州成为本轮调控中首个放松限购的城市。1月5日晚,兰州市下发文件,取消部分地区限购;如果你继续限制购买,你将取消社保和纳税证明,但同时,你将被限制出售,这将需要3年才能交易。
日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2018年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类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实施差异化调控政策,满足第一套需求,支持需求改善,抑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一些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市县应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为落实上述要求,1月5日晚,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取消部分地区限购,进一步加强价格备案制度,落实限购措施,将于2018年1月8日正式实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表示,兰州政策调整的重点是放松一些非核心领域的限购;放宽购买限制的确定;对房地产投机仍然是零容忍,并出台了销售限制政策。也就是说,要落实新政策在去库存化和反投机方面的要求。
具体措施方面,兰州上述通知明确取消了西固区、九州开发区和高平边远地区的限购政策。
在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和安宁区(含高新区和经济区,不含高新区渝中园区),限购将继续,但不再提供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但是,上述区域内个人购买的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屋,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只能在取得《房地产证》登记簿之日起三年后上市交易。
同时,兰州市要求房企严格执行新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一价一清的制度,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地产部门对拒绝受理新房价备案的房地产行业暂停网上签约备案资格。
关于兰州市出台的政策,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兰州市新房存量增长迅速,市场供过于求。现在,调整政策属于完善监管。取消购买限制和销售限制三年的社会保障和纳税证明将有助于消化当地的第一手住房库存。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2017年,全国110个城市发布了250多项调控政策。目前,超过45个城市已经实施限购。通过限购、贷款、增长、销售和业务等措施,2017年全国房地产市场降温并保持稳定。
谢逸枫认为,在分类和监管的要求下,未来可能会有更多
标题:兰州:此次政策调整不是放松 而是提高调控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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