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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本市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证书》五年后,应当上市交易。

青岛楼市调控升级

此外,《通知》对当地居民购房进行了限制,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宋丽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有注册居民(包括家庭成员为本市注册居民的家庭)的城市(七区三市)可在申请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对上述区域内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居民家庭以及没有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非居民家庭,将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青岛楼市调控升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表示,新的调控政策的出台表明,青岛市已经限制购买和升级。在这一政策中,当地居民购房被纳入限购范围,这主要与定居人口增加导致的潜在供给压力增加有关。限制销售将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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