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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为进一步强化万科合作伙伴的共识、共同创造、共享和共享意识,促进合作伙伴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后续投资制度》(2018年1月修订)。

万科继续修订跟投制度: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10%

观点地产新媒体访问公告获悉,万科新收购的住宅开发和销售项目已纳入投资范围。投资人员的总投资不得超过高峰项目资本金的10%。投资跟随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总额比例不得超过10%。对于万科股权比例低于50%的住宅开发和销售项目,投资跟随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不得超过项目中万科股权比例的20%。单一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不得超过1%。

万科继续修订跟投制度: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10%

万科表示,其他项目如旧房改造、一级土地整理、海外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可以参照上述原则安排,但没有强制性要求。

公告还表明,项目所在业务单位的核心管理人员、市公司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项目投资人员。必须跟随投资的人员名单由各单位单独确定,公司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员工可以自愿跟随投资。

万科继续修订跟投制度: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10%

此外,后续投资采用特殊的劣势机制,具体分配安排如下:

项目内部收益率(irr)为10%:当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0%时,项目收入优先分配给万科,直到万科达到相应的收入水平,再将项目收入分配给投资人员;10% \项目内部收益率25%:投资人员和万科按出资比例分配项目收入;项目内部收益率25%:项目内部收益率超过25%后,在项目收入范围内,由投资跟随者按其总投资比例的1.2倍分享。

万科继续修订跟投制度: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10%

最后,万科表示,投资跟随者可以以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如员工集资。

标题:万科继续修订跟投制度: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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