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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和银行拨付的按揭款不直接进入房地产企业的独立账户。武汉市房管局近日就《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对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申请开立相应的银行监管账户,以协助购房者将其全部房价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根据细则,房地产企业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选择与监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并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手续。同时,房地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未按规定将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资金为名变相逃避监管、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相关监管手续的,由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暂停监管资金拨付。逾期未完成的,监管部门应当关闭该项目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网上签约,并将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各商业银行在发放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时,应将贷款发放到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注明的监管账户。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的,监管部门应当将违规行为通知金融机构。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预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都要接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武汉:购房人的全部房价款将纳入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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