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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数据地图。(吴震国人民网/照片)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徐谦)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宣布,鉴于近期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局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银监会等部委,近日, 《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下发,决定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混乱局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告截图。
根据公告信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投机性房地产投机、房地产“黑中介”、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一是严厉打击操纵房价租金、囤积居奇、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制造抢劫房屋、抬高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款”等投机性房地产团伙;二是严厉打击暴力驱逐房客、捆绑费用、阴阳合同、强行提供代理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性房地产投机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销售、变相涨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和限制阻挠公积金使用等行为;第四,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住房和价格信息、虚假承诺等欺骗和误导购房者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其中,30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xi、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等。
根据通知,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性。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回应社会关注,努力营造房地产市场共管共管局面。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定期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严厉查处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通知》坚持改善服务、受理投诉、积极监管并重,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标题:住建部对30城启动房地产专项治理 打击投机炒房、“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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