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49字,读完约5分钟
人民网北京6月25日电(徐倩)今天下午,长沙市政府召开2018年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禁止投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控。
《通知》规定,本市户籍人员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一套住房的,在取得4年不动产产权证后,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户口迁出本市的家庭(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除外),已在本市定居一年并有稳定就业,或已连续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并在限制区内限制一套商品房。
第二套商品房在取得房地产证4年后方可购买
根据通知,户口迁出本市的家庭(已退伍并随家人定居的除外)已在本市定居一年并有稳定就业,或已在本市连续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并在限制区内购买一套商品房。本市非本地稳定就业无房户连续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并在限制区内购买一套商品房。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此举将适度分离购房和定居条件,形成阶梯式住房需求,缓解需求过度集中带来的投机压力。
本市户籍的家庭在限制区内拥有一套住房,在取得4年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后,方可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本市户籍人员在限购区内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内购买商品房;本市户籍的成年单身家庭和本市非户籍家庭在限制区内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不得在限制区内购买商品房。
此外,在购房资格方面,新政侧重于堵塞房地产投机的漏洞。《通知》规定,在限制区内,已在成年子女居住不满2年的父母不得作为单身家庭购买商品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在学校集体账户结算的大学生不得在限制区内购买商品房。夫妻离婚后,任何一方在2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房屋数量按离婚前的家庭总数计算。限制区内企业暂停购买商品房,购买的商品房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
在限制销售方面,长沙限制区域内的商品房购买必须在取得4年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后才能上市交易。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长沙也调整了相关政策以增加交易成本。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受薪员工在限制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与存款金额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此外,在税务口岸,长沙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偷税漏税行为。严格执行差别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屋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将由税务机关另行通知。
根据《通知》,为打击囤积居奇行为,有效增加住房供应,长沙市要求全面列出在建建筑,并根据项目节点加快商品房入市。在建房地产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证;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出售。同时,要坚决加大对企业囤积居奇行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其(包括集团公司和母子公司)办理项目手续和参与长沙土地拍卖。
另一方面,为了纠正囤积行为,促进潜在供应的释放,需要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加强对已供应但未开工项目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证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的供应应与商品住宅用地和舒适住宅类住宅用地挂钩,舒适住宅类住宅用地的比例不低于60%,优先考虑第一批刚刚需要购房的群体,并以限价方式供应土地,以增加土地供应,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目前的主要矛盾是房地产投机和反房地产投机之间的主要斗争
据报道,长沙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矛盾不是供求矛盾,而是房地产投机和反房地产投机的主要斗争。上述通知从限购、限售、限户、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形成政策叠加,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长沙市实施了调控政策,但仍有少数开发商、囤积居奇者和不良中介,使得真正有需要的人难以排队、中标和购房,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颁布,意味着长沙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政府“以人为本”、“住房无投机”的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增加住房供应,保障土地供应,有效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反映了长沙在调控方面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不懈的努力。
今后,长沙将坚持长短期结合,标本兼治,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加强住房促销保障,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标题:打响“反炒房攻坚战” 长沙推4年限售、暂停企业购房等新政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4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