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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3月14日报道称,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予以退役...最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管理的规定。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鼓励各地适当延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稳定困难群众预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收取,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如发现下列问题,应根据合同终止与承租人的合同关系,并要求承租人返还或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擅自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调换;改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擅自破坏或者装修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闲置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通过购买、捐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房屋。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的;租赁或购买其他经济适用住房。
标题:江西:公租房租赁合同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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