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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6000万元以上

新华社长沙12月25日电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及其妻子吴立军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长沙规划局副局长顾湘陵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助理局长、副局长、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局长期间,单独或与妻子吴立军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88万元、马来西亚币2,000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4,700万元。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顾湘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长沙规划局副局长顾湘陵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还以收受贿赂为由判处被告吴立军两年监禁,缓刑三年。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助理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审批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承包工程项目和设计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被告人吴立军、顾湘衡(其兄,另处理)共同受贿3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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