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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对话)虽然街上随处可见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但仍存在垃圾未分类和分类垃圾混运等现象。近日,针对垃圾分类等问题,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温宗国。

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话)

问:中国垃圾分类推广进展缓慢的原因是什么?

答:首先,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准确率低,收集、运输和处置环节缺乏衔接。据调查,我国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高达90%,但只有20%-30%的人能够参与并准确完成分类,能够长期坚持的人更少。此外,在大多数城市,垃圾分类只考虑从居民自己的垃圾箱到社区公共垃圾箱的环节,缺乏整个链条的系统设计、建设和运行。居民分拣出来的可回收材料和有害垃圾,在大多数城市的垃圾转运站都没有进行二次分拣,分拣出来的垃圾往往被环卫收集运输车辆混装带走,严重挫伤了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

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话)

二是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不完善,参与者责任严重缺失。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政策和激励机制,垃圾生产者和分类参与者的利益在责任、利益和分类效果方面都比较薄弱。与此同时,法律和产业壁垒的存在使得政府的整体规划力度不够,没有打开分类配送、收集、收集和运输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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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传统的废料回收可以直接从源头上实现废物减量。源废物分类越细,可再生资源的等级越高,利润越多。回收网络系统对废物分类有很高的热情。相反,传统卫生系统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初级垃圾越多,其收入就越高。这两个独立的运营系统之间的利益冲突存在于源头,而废料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这两个系统缺乏整合和统筹规划,这必然会降低城市固体废物分类和收集运输系统的运营效率。

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话)

问:如何加快垃圾分类过程?

答:首先,垃圾分类应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必须在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宏观调控、激励机制和公民教育等方面下大力气,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协调、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利用和终端处置的联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民密切参与的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体系。当前,关键是要建立与废物分类参与者切身利益相联系的管理机制,确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

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话)

第二,应该简化废物分类。在我国现阶段,分类应先相对简单,然后逐步细化。根据我国高含水量(主要是餐厨垃圾)和高生化有机物含量的特点,最迫切的是分离高含水量的“湿垃圾”(主要是餐厨垃圾,占40%-60%)。第二类必须与有害废物中的有害废物分开,如锂电池、灯、药品等。,以降低后续治疗的风险。

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话)

第三,垃圾分类设施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设施建设要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功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加快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和废弃物回收网络的深度整合,建设园区城市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基地。此外,我们应改变“市场主导的废物回收和政府主导的废物处置”的观念,认识到废物回收不仅是废物分类,也是一项关系到民生的基本公益事业。它应该和废物处理一样,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标题: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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