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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龙岗区原副区长钟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钟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批准判处钟受贿罪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方日报》报道称,根据法庭调查,钟在4年内收了3590万港元和近520万元人民币,总计相当于3000多万元人民币。他的兄弟钟伟明因共同犯罪被判12年,行贿者吴伟光被判11年。

标题:深圳龙岗原常务副区长钟新明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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