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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16日,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宣布计划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期),首次发行规模为5亿元。

根据公告,2018年6月2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监管许可证》(证监发[2018]1042号),批准其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9亿元的公司债券。49亿元的公司债券是分期发行的。一期债券基本发行规模为5亿元,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发行的债券数量不超过1500万张。每张债券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这种债券没有担保。其余部分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

阳光城:拟发行首期5亿元规模公司债券 询价区间6.5%7.5%

该债券的期限为3年,发行人可以选择调整票面利率,投资者可以选择在第二年年底回购。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第二年结束后一年内决定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此外,本次发行的债券只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不允许合格投资者中的公众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发行和认购。

阳光城:拟发行首期5亿元规模公司债券 询价区间6.5%7.5%

该债券的询价范围为6.5%-7.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10月18日(t-1)查询线下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利率,根据利率查询确定该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于10月19日公布该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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