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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从7月25日起,符合提取公积金缴纳租金条件的公民可以自由选择本市任何区(县)管理部门的营业网点申请退租。以前,市民必须向出租房屋所在的商业网点提出申请。
那么,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的条件是什么?我可以提取多少钱?过程如何?详见下图。
一、个别处理
符合提取条件的员工可向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任何区(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单位是集中的
单位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向本市任何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条件
提取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申请其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支付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连续3个月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目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及其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住房公积金还款委托等。;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租赁行为应当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
上述第(2)项“租赁住房”是指政府认可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原廉租住房和原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住房(包括商品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有住房、单位提供的住房等)。)。
申请人配偶参与退租的,还应遵守《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住房公积金退租条件的通知》及本操作规程中申请人的相关规定。
提款金额
(一)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每户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实际租金支出,不得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余额1分以上的予以保留);
(2)在本市租赁其他房屋,每户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实际租金支出,每月最高提取限额为2000元,不得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余额应保留1分以上);
(三)单笔提款金额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提款限额。
标题:7月25日起沪任一网点可申请提公积金付房租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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