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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居间协议时,买卖双方将被安排在两个房间,卖方要求半年后交房的要求被隐瞒;对买卖双方提出的取消中介协议的要求充耳不闻;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丰房地产)的上述行为已使两家人筋疲力尽。
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沟通依赖于传递信息
2015年12月,谢女士和丈夫拿到了结婚证,对幸福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这对新婚夫妇开始购买新房子。12月20日,在仁丰地产内江分公司经纪人的介绍下,他们看中了位于杨浦区民兴路的一处房产。
当晚,经纪人要求签署一份中介协议。谢女士认为是买方、卖方和中介坐在一起谈话。出人意料的是,上下房屋被安排在两个房间里,消息只能通过经纪人传递。负责消息的人是商店的高级经理。
“我们是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当中介说买卖双方可以更好地谈论价格时,我们没有多想。但我们明确表示,由于是第一次买房,我们希望中介能够控制二手房买卖中的法律风险和相关防范措施,同时必须传达双方的真实意愿。”谢女士说。
就这样,我们一直聊到深夜。最后,双方决定以244万元成交,谢女士向房东支付定金3万元。中介要求当场签订中介协议,并要求房东将房产证交给中介保存。
在签订中介协议后,谢女士和王先生相互添加了微信。
中介网签了名,但客户不知道
在与房东的交谈中,谢女士了解到对方向中介强调,如果她想在价格上做出让步,前提是谢女士必须允许房东在该房屋居住到2016年6月30日。然而,对于谢女士来说,婚礼就在眼前,她希望尽快得到房子并开始装修。双方认为中介有欺诈和隐瞒事实的行为,决定解除中介协议。
后来,谢女士打电话给高经理,希望在三方面谈中再次解决这个问题,但对方总是借口拒绝合作。她只能私下和房东解决。
12月28日晚,谢女士与房东王先生签署书面协议,表示双方愿意自动终止业务关系,王先生退还谢女士3万元定金。
与房东解除协议后,谢女士继续看房,并看中了杨浦区国合村的一套房子。
2016年3月20日,谢女士到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时,工作人员说她名下还有一套网上房子。
谢女士听到这一消息后,当天找到了房东王先生,并一起找到了仁丰地产内江分公司的高级经理,要求取消网上签约。当时,高经理的答复是:“你没有要求我们签署终止协议”。
在谢女士看来,这种解释简直是无稽之谈。“中介在签订网上合同时并没有通知买卖双方,以便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愿。网上签约只能在三方都在场并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时进行。很明显,仁丰地产是非法经营的。”
买家被起诉收取代理费
几天后,高经理打电话给谢女士,要求她签署一份中介终止协议,取消网上签约。谢女士不情愿地同意签署本协议,因为她希望尽快取消网上签约,但她明确表示在此期间没有中介服务费,因为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并要求房东王先生当场作证并记录在案。
3月25日,高经理未按约定时间取消网上签约。谢女士说,“仁丰地产不想取消网上签约,也不打算退还房东的房产证,并说要拿我签的房产证和中介终止协议作为证据,跟我一起上法庭。”
无奈之下,谢女士和王先生前往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强行取消网上签约。
房东王先生多次要求仁丰地产申请房产证,但中介坚持要求违约金。由于中介不退房产证,王粲先生只补发了新的房产证。“仁丰地产一直扣压我的房产证,导致我的房子无法及时交易。3月25日,当新的房地产政策出台时,银行收紧了贷款利率。我的下一笔商业贷款可以打15%的折扣,但现在只能打10%的折扣。我也被指责为损失的原因。首付款只能在看到房产证后才能支付。目前,我很可能会违约。这都是仁丰地产非法扣押产权证造成的一系列严重后遗症。”
谢女士和王先生认为,仁丰地产的行为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要求追究中介责任。
然而,4月1日,谢女士接到杨浦法院的通知,得知她被一家中介起诉,要求支付7万多元的中介费。在她看来,这是“恶人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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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仁丰房产瞒着买卖双方私自网签 让两个家庭心力交瘁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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