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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深化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释放内需潜力;确定进一步解决钢铁和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措施,促进企业脱困和产业升级。
会议指出,城市化是中国发展的最大潜力。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抓住农民工融入城镇的关键,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不仅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会议确定,一是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安置条件,探索进城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依法分配集体收入权的机制。除了少数特大城市,对大学毕业生、技术工人和归国留学生定居的限制已经完全放开。
国务院颁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各地要抓紧因地制宜地制定细则,使含金量较高、暂住证不同的居住证制度覆盖所有尚未落户的城镇常住居民,使他们尽快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就业、医疗、法律援助等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扩大对中国重点城镇的棚改政策支持范围。减少进入壁垒,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和地下管网建设。利用“互联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水平。
三是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开展1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镇县级管理试点,以特色城镇发展带动扶贫和新农村建设。
第四,完善土地和城镇住房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
财政转移支付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加与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相关联,中央预算的相关投资倾向于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为“新市民”更好地融入“新城”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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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务院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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