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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第六次会议讨论了两个问题:利用私人发展商的土地储备和发展乡郊发展用地。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主席黄表示,政府粗略估计,香港私人发展商拥有不少于1000公顷土地,若善加利用,将会在短期及中期对房屋供应产生正面影响。同时,小组建议我们可以探索公私合作的模式,并使用开发商的土地。政府会为这些土地提供基础设施,而发展商则会兴建一定比例的资助房屋单位,例如公共房屋、居者有其屋(“居屋”)和首次置业停车场等。,但政府不倾向于为地价提供激励。

香港土地供应小组:建议探讨公私营合作模式使用发展商土地

黄提到,如果使用《收回土地条例》,将需要很长时间,可能不可能很快提供住房。此外,政府应制订一套完善、公平、公开和透明的机制,让公众知道遴选的原则。至于选择哪些地区、哪些开发商以及提供多少单位,会议没有讨论相关细节,小组将在明年让社会讨论相关建议。

香港土地供应小组:建议探讨公私营合作模式使用发展商土地

关于农村开发用地的开发,黄泽恩副主席说,香港有3300多公顷的相关土地,其中900多公顷是正式用地,但大部分位于建筑物与后巷之间的空隙,有些是足球场、斜坡和种植林等。平均面积小,土地状况不理想。该组织认为这些土地几乎没有发展住房的潜力。

标题:香港土地供应小组:建议探讨公私营合作模式使用发展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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