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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国土资源局发布了《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住用地征用留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加强顺德商住用地使用权供应管理的新举措。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有效期为5年。
观点房产新媒体获悉,该通知对全区商住预留土地供应总体规划、实行集体收入保障制度、合理控制单个商住预留土地供应规模、禁止设置影响公平的限制性准入条件、合理确定委托出让价格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其中,《通知》率先强调了商业和住宅预留用地供应的总体规划,即经批准纳入区内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商业和住宅预留用地可以投放市场。今后,顺德所有城镇和街道按照商住预留用地对应项目的征地时间(按征地补偿协议签订时间)优先,且商住预留用地所属的股份公司(或独立核算的股份集团)近三年未出让商住预留用地的原则,申请纳入周边公共设施和开发条件成熟的商住预留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要合理控制单个商住预留用地的供应规模,要求合理控制待出让预留用地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并确保土地总交易价格不超过该镇(街道)商住用地历史最高交易价格,即顺德十镇十街最高土地价格。
据悉,顺德最高土地成交价为乐从镇(37.25亿元),于2016年被泰和集团收购,其次为北郊镇(34.4亿元),其他城镇和街道最高限价为20亿元以下,最低为均安镇(14.00亿元)。这意味着今后顺德以上城镇和街道的商业和住宅预留用地的地价不会超过37.25亿元。
此外,《通知》还提出,商业和住宅用地的起拍价和底价不应盲目和过度设定。如果底价太高,自自拍之日起一年内不会投放市场;不符合清洁土地和耕地标准的商业和居住用地不予出让;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总建筑面积的20%预留集体财产。
标题:佛山顺德土地新政:5年内单宗商住地成交价不得超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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