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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泰和集团有限公司宣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房屋租赁专用公司债券。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泰和集团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泰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用公司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根据以往报告,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是单个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同时,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平衡承销方式承销。泰和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作为发行公司债券的唯一主承销商和簿记经理。
泰和集团表示,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企业债务、补充营运资金或建设项目。
标题:泰禾拟发行3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获无异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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