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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2月10日宣布,2018年前11个月,集团实现合同销售总额1821.7亿元,同比增长22.7%;合同销售面积为1131万平方米。
此外,龙湖11月份实现合同销售额180.5亿元,合同销售面积113.9万平方米。
从区域来看,龙湖在环渤海地区的合同销售额最大,达到57.9亿元,其次是长三角地区,合同销售额为51.2亿元,西部地区和华南地区分别为41.9亿元和24.0亿元,合同销售额最低的是华中地区,合同销售额仅为5.5亿元。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龙湖于11月以2.15亿元人民币获得项目公司股权,并与金科、胜天合作开发南宁市兴宁区合浦路gc2018-086地块。
11月,重庆龙湖发行了20亿元二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4.8%;龙湖企业发展集团申请发行2019年到期的16只龙湖01、16只龙湖03、16只龙湖05三期公司债券55亿元,特别住房租赁债券50亿元。
与此同时,龙湖集团于11月22日宣布,出于家族财产和继承的考虑,在吴亚军设立的银海信托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共计26.09亿股龙湖集团股份,将分配给吴亚军的女儿设立的xth信托,占龙湖集团总股本的43.98%。
标题:龙湖前11月合同销售额1821.7亿元 单月环渤海区域收金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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