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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市城乡房产局19日报道,成都龙湖新安房产和成都玉京房产存在非法提价和变相提价等违规行为。
据了解,2017年4月23日,龙湖新安公司将“津南天街”项目剩余27套未售商品房(商铺)全部出售给玉京公司,并通过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7年4月26日,裕景公司将未取得房产证的二层2016号商铺出售给买受人杨,并收取购房款、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同时,龙湖新安公司通过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以“更名合同”的方式与杨重新起草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龙湖新安公司和裕景公司相互配合,通过“更名合同”、非法出售无权属证书的房屋、侵犯购房者合法权益、扰乱成都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手段,减少交易环节。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混乱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龙湖新安公司和裕景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降低其信用评分。同时,通过减少交易环节进行避税和出售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分别抄送市税务局和市城管执法局。
成都市城乡房地产管理局表示,希望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采取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房地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标题:成都龙湖因违规加价销售、变相抬高房价等行为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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