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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1月16日,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宣布,杭州金振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和苏州新万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拟接受SDIC泰康信托提供的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35亿元,期限为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质押公司子公司广州广盛海韵房地产90%的股权,广州广盛海韵房地产以其部分土地抵押。阳光城为此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参与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7.9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6.79%。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277.0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66.88%。上述两类担保的总金额为1404.9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母公司净资产的733.67%。
除上述两种担保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
标题:阳光城:为两家子公司3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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