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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22日,红星美凯龙宣布,本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司持有部分a股,并在质押期间产生孳息,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可交换债券上市转让的无异议函。
根据公告,可交换债券将由控股股东向受托人国泰君安证券质押,公司部分a股及其孳息(不含现金股利)将作为担保,并完成质押登记手续,以确保持有人交换的可交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本息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
控股股东拟于近日向邓忠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标的股票质押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7000万股限制性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将转入质押账户。
标题:红星美凯龙: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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