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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许)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其管理和服务能力。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建保[2018]92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地方自愿原则,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决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住建部:确定8省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政府主导、公开、择优、务实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通过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八省(区)的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了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体制和流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扩展的试点成果,为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了支撑。

住建部:确定8省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试点实施,注重宣传引导,畅通投诉和建议渠道。

《通知》指出,试点内容应从明确采购主体、规范采购内容、科学选择承办主题、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改革紧密结合、完善采购机制、落实资金保障、规范服务标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

标题:住建部:确定8省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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