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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0日,新湖宝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拟释放原从事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司3.31亿股无限制股份的质押。

据悉,蔡襄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五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公司和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质押2.15亿股和1.16亿股无限制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50%和1.35%,质押登记于2018年10月10日解除。

新湖中宝:控股股东3.31亿股解除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3.85%

同时,新湖集团以蔡襄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五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蔡襄交通银行第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质押240万股和34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和0.04%。首个交易日为2018年10月9日,质押期为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9月5日。

新湖中宝:控股股东3.31亿股解除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3.85%

截至公告日,新湖集团持有公司27.8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1%。累计质押股份15.23亿股,占新湖集团股份总数的54.6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71%。

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共持有公司49.0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09%。质押股份总数为27.76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54%,占公司总股本的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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