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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北京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规划全市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据悉,土地资源整理是指规划实施单位在科学合理划定规划实施单位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统筹规划、总量削减和质量提升、统筹开发建设、统筹实施时机、统筹成本控制、统筹成本分担和统筹资金保障的原则,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和非土地开发项目。

北京印发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 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改善项目、绿化隔离区建设项目、工业用地前期开发项目、危房改造项目以及其他涉及征地拆迁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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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土地资源整理应遵循四个原则,其中减量化和提质原则提到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推进减量化、提质和集约高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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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方面,北京将按照规划导向、全球覆盖、平台协调、分类实施的总体要求,建立两级城市土地资源整合平台,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文件中提到,地方政府应严格控制土地资源整理的成本。各区政府统筹制定征地补偿政策、房屋征收与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财产返还与安置等多元化补偿标准;非土地开发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控制成本。原则上,开发项目应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以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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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土地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非土地开发项目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投资体制予以保障。土地储备机构主要项目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资金全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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