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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9月28日,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宣布,第一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第一大股东中国信达将其27.93%的股权委托给第二大股东信达投资。

信达地产大股东27.93%股权托管二股东 实控人未发生变化

截至协议签署之日,中国信达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信达地产7.97亿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93%;信达投资作为第二大股东,持有信达地产7.75亿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16%。信达投资也是中国信达的全资子公司。

信达地产大股东27.93%股权托管二股东 实控人未发生变化

去年7月,该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完成了一项重大资产重组。鉴于重组,信达投资持有信达地产50.81%的股份,为信达地产的最大股东;因此,为延续信达投资与信达房地产的原有控制关系,双方经协商同意委托信达投资管理中国信达持有的标的股权。

信达地产大股东27.93%股权托管二股东 实控人未发生变化

在协议有效期内,信达投资不仅通过海南建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拥有公司27.16%的表决权,间接拥有公司0.36%的表决权,还通过本协议间接拥有公司27.93%的表决权。信达投资可以行使相当于公司55.45%股份的相关权利,成为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然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财政部,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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