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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今年10月8日起实施。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根据《意见》,共有产权住房将扩大保障人群的范围,申请资格将向未在上海注册的常住居民开放。非上海常住人口的申请条件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得分达到规定的标准分(120分),已婚,在上海无住房,在上海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且符合普通产权保障的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上海共有产权房将扩围 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开放申请资格

上海将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为非居民家庭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项目,评估完成后,工作将适时在上海推进。

此外,《意见》还规定,非居民居民共享产权保障性住房,采用与上海居民相同的标准,即实行政府定价,购房者的产权份额不低于50%。

具体住房供应,要采取单独计划,等待供应,住房渠道。这些办法旨在进一步增加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同时不影响注册居民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并增加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的住房供应。

上海共有产权房将扩围 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开放申请资格

据悉,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是按照先紧后松的原则确定的,准入标准已经放宽了五次。目前,住房标准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三人以上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上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可以纳入政策覆盖范围。

上海共有产权房将扩围 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开放申请资格

目前,上海市第六批共有产权保护住房的评审和抽签工作已经完成,选房和签约工作已经开始。从10月到12月,将启动第七批共有产权住房供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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