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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判决中国首例房地产中介团伙有组织犯罪。据报道,该团伙的“经营方式”是使用口头威胁、制造紧张等软暴力手段,同时使用殴打等暴力手段制造事端,故意坑害房客和欺骗房东,造成群众举报数百起“纠纷”,违法营业额3300多万元,“净利润”1000多万元,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危害社会治安。
一个“黑中介”案件的判决受到公众舆论的关注并不是偶然的。目前,“租购并举”改革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完善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然而,最近一些“黑中介”却盯着租赁市场,视其为一块“肥肉”,以各种非法手段扰乱市场、抬高租金牟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有些行为甚至触及了法律底线。
住房租赁市场关系到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法治是不可或缺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最近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项公告。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个别房屋租赁企业哄抬租金强占房屋的情况,房协联合几个部门重点采访了几家大型房屋租赁企业的负责人。面对当前高房价的现实,很多人只是需要租房。如果作为城市主要生活成本的租金大幅提高,不仅会损害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城市发展的活力,还会触及社会稳定的问题。这时,如果有另一个“黑中介”来兴风作浪,有关方面应该依法加强监管。
司法机关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今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混乱局面。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房地产“黑中介”、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如果说过去他们大多是从行政监督的角度来处理房地产市场的混乱,那么司法机关的掩盖无疑大大增强了对房地产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来维持人们和平生活的底线。一方面,“租购并举”的实施离不开资本的进入,但不按约定用途使用银行贷款等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应该对抬高租金、扰乱市场等个别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和联合处罚。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法治和法治为租赁市场的稳定保驾护航,才能实现经济、法律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人民日报》(2018年8月22日,第18版)
标题:强化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法治保障(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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