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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22日晚,中南建设宣布收到江苏省证监局的警告信。根据公告,中南建设2017年的股权转让协议获得转让收入3.77亿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南建设:公司未按需披露公司收益 被江苏证监局发送警示函件

江苏证监局发布文件称,经调查,中南建设于2017年11月与深圳润达投资签署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中南深圳47%的股权转让给深圳润达。

本次股权转让中,中南建设获得股权转让收入3.77亿元。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深圳持有的深圳中南股权的剩余18%产生投资收益1.23亿元,总投资收益为5.01亿元。

中南建设:公司未按需披露公司收益 被江苏证监局发送警示函件

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为3.73亿元。中南建设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91.62%。

标题:中南建设:公司未按需披露公司收益 被江苏证监局发送警示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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