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5字,读完约2分钟
2月5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于2018年2月23日在中国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调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在《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中,要求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一次或多次发行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总体授权。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月薪酬(岗位薪酬)由2.5万元(含税)提高至5万元(含税),且不得参与经济利润分红。
建议不在万科全职工作的董事、监事,董事/监事的月报酬(工作报酬)为15,000元(含税)至30,000元(含税),不参与经济利润奖金的分配。
在万科全职工作的董事和监事不从董事和监事那里获得报酬(工作报酬),而是根据其在万科的工作表现获得报酬,并参与经济利润和奖金的分配。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其他董事、监事赎回年度经济利润奖励积分(如有)时,应经董事长批准,并向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备案。
其中,万科董事会主席收到的年度即时现金工资包括固定月薪和年终奖金两部分。年度即期现金报酬与万科实现的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增长率挂钩,净利润增长率为15%作为传递基线。
具体来说:当净利润增长率为15%时,董事长年度现金报酬总额=年度现金报酬总额基数(1+万科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15%);当净利润增长率为15%时,董事长年度即时现金报酬总额不增加;当净利润增长率为0时,董事长的年度现金报酬总额按相同比例递减。
董事长第一年的年度现金薪酬总额基数为人民币9,978,700元,下一年度董事长的现金薪酬总额基数=上一年度的现金薪酬总额。
此外,根据万科的经济利润奖金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2010-2015年度董事长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年度积分为该年度万科年度总积分的2.2%-4%。
经咨询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部分董事后,建议董事长经济利润奖金的分配比例确定为万科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1.8%-2.2%,具体比例和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每年授权决定。
标题:万科拟调整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 另授权提高债务融资至350亿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5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