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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6月26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多家银行签署了最高金额为100亿港元的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协议。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从公告中获悉,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分五期偿还融资项下的贷款,融资项下的所有未偿还款项自融资协议签订之日起60个月内全额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融资协议要求,如果深野(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实益拥有深圳控股至少35%的股份,或不再是深圳控股的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控制深圳控股的董事会;或深圳市人民政府不再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深圳工业至少51%的股份,将被视为违约事件。
如发生上述违约,各贷款人应承担融资协议项下的相应责任,否则融资协议的任何部分均可能终止。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未偿贷款、所有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可立即到期应付。
另据了解,截至6月26日,深野(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持有深圳控股60.78%的股份,深圳市人民政府持有深野100%的权益。
标题:深圳控股签订最高100亿港元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 须分五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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