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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将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目前温州的最高担保贷款额和最低担保贷款额,根据借款人的职工家庭情况,无论是夫妻支付还是单人支付,都是相同的最高控制额和最低担保额。根据职工家庭借款人和配偶支付的两种情况,调整确定最高贷款额和最低贷款额。例如,在城市地区,最高和最低缴费分别为80万元和35万元,调整为两人70万元和25万元,一人50万元和20万元。
视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该市还调整了首付比例,以计算贷款金额。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装修或大修第一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与此同时,工薪家庭已经拥有了一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二套自住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的,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
调整政策还完善了无房租房政策和特困户及低保政策。根据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无房自住租赁住房租金的,原单身职工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调整为:员工每月最高支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
另外,免租房和特困低保的提取可以调整为按月申请提取,申请提取的月(远期)最多不超过12个月,提取的月不能重复提取。
标题:温州新政:公积金贷款额度下调 但购房首付款比例上调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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