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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有保障住宅日照权的法规。福州4月11日电(记者何路)近日,厦门市计委发布了《厦门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和《关于在规划管理中实施建筑日照分析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日照分析对象和标准,保障了市民的“日照权利”。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建住宅楼每户至少有一间卧室,严寒天气有效日照不得少于3小时。《管理办法》和《通知》指出,对居住、文化、教育和卫生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对居住、文化、教育和卫生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日照分析。这将极大地保护普通居民在生活和学习中的“阳光权利”。市规划部门将对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结果实施抽查机制,抽查比例高于90%,并纳入城乡规划信用平台。如有不诚实行为,将被记入信用平台黑名单。

标题:厦门保障住宅阳光权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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