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75字,读完约2分钟
中新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于)为多渠道解决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促进职业与居住的平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3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发展职工集体租赁住房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租赁员工集体宿舍不得出租出售,每个宿舍最多可容纳8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
数据地图:企业员工宿舍。图片来源:cfp vision中国租赁集体宿舍是指专门租给用人单位,用于员工个人住宿和集中管理的房屋。
根据《意见》,增加出租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改造闲置的工厂、商场、办公楼、宾馆等房屋。
根据《意见》,出租宿舍改造的主体应为被改造房屋的产权人或权利人。实施主体为权利人的,必须征得产权人同意,并签订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拟改建为员工出租宿舍的建筑应为独立建筑或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独立空房间。违法建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得改建为员工出租宿舍。
《意见》还规定,出租员工集体宿舍不得单独出售或变相“出售出租”,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根据《意见》,租赁宿舍可由建设改造主体经营,也可委托专业房屋租赁企业经营管理。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批发租赁或与专业房屋租赁企业合作为员工提供租赁宿舍。
用人单位不得将承租员工集体宿舍的床位出租给家庭,也不得将床位出租给本单位员工以外的人居住,对不合格的员工应及时予以清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认为,《意见》完善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层次租赁住房制度,实现了供需匹配,有利于稳定租金,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表示,《意见》鼓励专业房屋租赁企业积极参与集体宿舍改造和后期运营管理,有利于促进大型事业单位房屋租赁企业的发展。(结束)
标题:北京拟推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每间最多住8人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3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