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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陈清泰19日在第11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表示,有必要加强和改善对公司高管的监管,防止内部人控制。垄断条件下的公司治理是中国学术界和企业值得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重大问题。
陈清泰说,公司治理是中国微观经济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国际经验表明,许多企业家的成长和许多企业的成熟都是由资本市场带来的。中国资本市场应该成为推动中国公司治理的强大力量和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公司的温床。
“证监会和交易所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出发,较早将公司治理作为监管工作的核心。我认为这抓住了巩固资本市场基础的‘牛鼻子’,成为推动公司建立有效制度的重要力量。”他说,以中国证监会2002年发布的《公司治理指引》为出发点,经过十年的整改、倡导和监督,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在今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不断完善和创新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陈清泰认为,公司治理的本质是维护股东权益,中国公司治理应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加强和完善对公司高管的监督,防止内部人控制;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法,并根据公司法约束自己。在中国,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公司的所有权结构都以其支配地位为特征。因此,大股东成为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积极力量非常重要。垄断条件下的公司治理是中国学术界和企业值得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重大问题。
标题:陈清泰:加强高管监管 防止内部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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