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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1日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程已经发布。本政策适用于珠海市人才主管部门评定的高、一、二、三级高层次人才。
根据细则规定,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放宽至珠海市最高限额的5倍,即员工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时,一名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两名申请人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250万元。
标题:珠海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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