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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5月17日电(记者张艳)从本月到9月,重庆将进行为期5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记者17日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府“坚持住有所居,不投机”的定位和重庆市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 我们谈到,要求各市、市政府实行房地产市场制度监管和超前监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监管成果,坚决制止和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开展专项工作,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中介行为,并宣布如下案件被选中:
首先,非法购买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被处罚人: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员刘。
诉讼原因:接管你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子。
违法事实:中原公司代理销售“紫金一品”项目。公司物业顾问刘以自己的名义在该项目的两栋楼内购买了一套17-10层的房屋,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接收其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对中原公司进行罚款;责令刘在30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按法律法规的上限处以罚款。
被处罚人:重庆通策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员工徐。
诉讼原因:接管你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子。
违法事实:当通策公司代理销售“紫金一品”项目时,通策公司总经理徐默涵与妻子赵购买了该项目两栋楼共18-9套房屋。违反《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接收其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对同一家政策性公司进行罚款;徐被责令在30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按法律法规的上限处以罚款。
二是非法预售
被处罚人:重庆龙鑫瑞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非法预售
违法事实:重庆龙鑫瑞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北碚区蔡佳港镇开发建设的“龙鑫爱琴海”第四期项目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非法收取“团购费”和认购款共计1690.5万元。
惩罚结果:1 .责令重庆龙鑫瑞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2.罚款为预售价格的0.9%,共计15.2万元。上述处罚已经落实到位。
第三,委托不合格的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
被处罚人:重庆奇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委托不合格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违法事实:“奇峰李云迪”项目(规划批准项目名称:奇峰?由奇峰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地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临海南路18号。2017年1月10日,奇峰地产与阿沁媒体签订了《广告印刷品设计制作合同》,之后由于其他原因,双方签订了《奇峰李云迪项目代理销售合同》。经调查,Zina Media未向房管局申请房地产代理,不具备房地产代理资格。奇峰置业委托阿沁媒体销售商品房,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项规定,属于“委托不合格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
建议的惩罚结果:1 .责令重庆奇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即终止委托销售合同;2.根据法律法规的上限对重庆奇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罚款。
四、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释放财产
被处罚人:重庆贾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洪虎路分公司
诉讼原因: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释放财产
违法事实:重庆到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洪虎路分公司,未经客户书面同意发布12套上市信息。
处罚结果:根据每套房源信息,对已发布的12套房源信息罚款10000-30000元。
标题:重庆曝光房地产市场部分违规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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