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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本市首次发布鼓励和引导并购的意见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鼓励和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意见》。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士介绍,这是我市第一次系统发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意见,并从审批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完善财税政策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了并购的五个重点方向:鼓励和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并购重组资源利用率低、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利用资金、技术、品牌、标准、专利和市场优势进行并购和强强联合;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兼并收购科技研发机构,提高创新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收购境外资源和优质资产,鼓励外资参与我市并购。
企业无疑是并购的主体,因此《意见》遵循三个原则:尊重企业自主决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管理服务。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建议实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企业并购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减、转、放、免”等措施优化企业并购相关审批流程,实行平行审批,避免相互设前提条件;为降低并购重组成本,建议并购重组中涉及土地和房屋变更和转让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相关咨询费、审计费和评估费可由中介机构通过集团谈判等方式给予优惠待遇。经批准后,政府设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减免;与此同时,将实施特殊的财政激励措施。对于成功并购的市内外企业,根据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收购价格、收购方承担的债务金额或目标企业的净资产,股份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可给予最高5%的M&A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企业关心的税收政策也有优惠倾向,如将房地产转让给被兼并企业,暂免土地增值税等。
据了解,在《意见》起草阶段,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企业兼并重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调查,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因此,《意见》也明确提出了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如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被兼并企业的统计归属等。根据《意见》,被兼并重组企业及其分流员工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分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在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如果权证信息不完整的房产和土地符合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且不存在权属争议,可以按程序重新发放房地产权证。
标题:本市首次发布鼓励和引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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