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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一、工资
“工资”是来自独立劳动的收入,即来自工资和薪金的收入。它指因就业或同等就业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其他工资报酬,还包括因就业而获得的养老金、养老金和年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进行各种社会扣除后,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分配。
第二,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工人保险、福利和各种非货币收入。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根据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节育手术假,并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劳动者,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通常采取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的形式。
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一般会考虑城镇居民的生活费、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最低工资的概念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1.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
2.最低工资由政府通过立法确定;
3.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项目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工人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二)职工应得的加班加点和多付的工资;
(三)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
总之,工人支付的工资是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显然,雇主支付给原告的社会保险费不应包括在最低工资中。
第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a)在工人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雇主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延长工作时间和工资;
(2)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二)下列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一)单位支付给个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
(2)丧葬、养老、救济、生活津贴、计划生育津贴等。;
(3)劳动保护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消毒剂和冷饮等费用;
(四)按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类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国技能奖等。,以及稿费、演讲费和翻译费等。
(三)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标题:无锡最低工资的范围包括社会保障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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