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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部长谢近日发表署名文章,称要建立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制。
[具体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强调要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当前和今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首先,完善与中央和地方政府财力和权力相匹配的金融体系
金融制度是调节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完善金融体系不仅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完善公共金融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七大以来,通过深化改革,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大大提高。在整体稳定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的收入分配和支出责任要适当调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理顺和规范政府间收入分配。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保险等重大民生政策的实施,根据东、西、西部的财力状况确定差别补贴政策,促进财力与事权的匹配。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的合并清理力度。调整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政策,逐步扩大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规模。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不包括税收返还)从2007年的1401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39912亿元,年均增长26.9%。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形成地方财政收入,由地方政府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支出,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深化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省管县和农村金融县财政管理模式改革,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在完善金融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政府间权责划分不清、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彻底等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今后一个时期完善财政体制的主要目标是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按照完善中央与地方财力和权力匹配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责,优化收入分配和财力配置。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加强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实现上述目标,需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与中央和地方财力和权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和支出责任。权责分明是财力与权责相匹配的重要前提。在合理划分政府职能范围、简化政府层级的基础上,遵循利益范围、成本效率和基层优先的原则,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和支出责任。努力使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分工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同时,结合推进税制改革,按照税收属性和经济效益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分配,促进财力和事权的匹配,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二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转移支付是财政资源与行政权力匹配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设置和合理匹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促进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在明确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上,逐步成为地方政府事务,如果自身收入不能满足支出需求,中央政府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补贴;属于中央委托事务,中央政府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全额安排资金;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务和支出责任的支出应明确各自的负担比率。增加一般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完善中央对地方均衡转移支付的增长机制,提高转移支付的补贴系数,逐步弥补地方标准收支的差距。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分类和规范,从监管制度和技术操作方面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推进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这是匹配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财政资源和权力的客观需要。规范省级以下财政收支责任划分,转变一些适合上级政府的事权和事权,强化省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责任,提高民生支出保障程度,促进省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注重处理好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模式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因地制宜深化农村金融和县域管理改革。
第四,加快完善县级基本金融保障机制。县级政府是实施民生政策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体。为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以保障工资、经营和民生为目标,在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支持力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奖励和补贴机制,全面建立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并随着经济金融发展,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进一步增强县乡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
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配置资源、分配收入、监督管理等功能。它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督手段。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功能区建设和民生持续改善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七大以来,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随着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和财政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公共服务投入不断增加,重点是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有效推动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公共教育体系日益完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初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从劳动者扩展到居民,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完善城乡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支持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博物馆和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支持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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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谢旭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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