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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新立看来,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症结在于改革的滞后,而第一步是放宽融资渠道;同时,要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限制业务范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贷款担保制度,把公开与监管结合起来] “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通过金融体制改革来解决。”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执行副主席、原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专访时指出。 在郑新立看来,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症结在于改革的滞后,第一步是放宽融资渠道;同时,要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限制业务范围,建立公开与监管相结合的存款保险制度和贷款担保制度。 改革滞后 “2012年,温州和鄂尔多斯民营经济存在问题(600295),其根本原因是国内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极其落后。”郑新立说,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金融支持,他们只能把更多的融资需求投入高利贷,因此他们陷入了债务负担;如果能完善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像大企业一样得到金融支持和发展,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在郑新立看来,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症结在于改革的滞后,所以应该通过改革来解决。他说:“金融改革的第一项是放宽金融准入。”“现在,金融机构只在私人资本准入方面打开了一个小洞,这种落后反映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不完善上。”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包括推进股权多元化,有效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重组、增资扩股等。 郑新立认为,中国银行业(601988)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系转型而来的。首先,一些大型国家银行成立了,然后变成了商业银行。“这与美国银行业的路线相反。美国首先是一个小型的地区性银行,不允许它吸收各州的存款和贷款,然后进行跨地区经营。仍有许多地区性小型银行。”他说。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银行的组织结构存在重大缺陷。这些“庞然大物”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它们仍将贷款集中在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大城市和沿海城市。小微企业、农村和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仍然难以满足。只有改革金融体制,放宽金融准入,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早在2010年5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名为“新36条”的文件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共同基金等金融机构,放宽法人银行在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的最低出资比例限制。” “如果一个村镇的小型金融机构从事资本零售业务,仍然需要大中型中资银行参与参股,这本身就缺乏一定的可行性。”郑新立认为。 开放与监管是并行的 郑新立直言不讳地表示,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一定的贷款比例来做中小企业业务。”但对于大型银行来说,这些业务的贷款审查成本很高。高利率和高风险。事实上,银行不是很活跃,规模也不会上升。因此,区域性小金融机构仍应建立,以满足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包括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何说。 郑新立还建议,一是成立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隶属银监会,银监会应制定统一的监管要求,并给予技术和业务指导,但此类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管权应移交给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第二,不能允许这些地方小金融机构跨省跨地区,限制它们的业务范围,只能服务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吸收存款和放贷;第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贷款担保制度,加入市场机制化解风险。 “开放与监管应并行,监管应分层次,并与市场防控机制相结合,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应相互结合。”郑新立表示,放宽金融准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非常困难,主要是因为缺乏顶层设计和改革动力。 他还说,它还可以通过竞争促进利率市场化,降低企业成本;此外,政府还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资金,如果中小企业不能偿还资金,这些资金将偿还一部分。 “我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应该交给中小银行和区域性小金融机构,而大型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国际化的步伐,适应人民币国际化、中国企业走出去和跨国并购。”郑新立表示,特别是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还要提供人民币债券和人民币投资渠道。 郑新立表示,银行走出去步伐缓慢的症结主要在于“观念”,监管部门应调动商业银行提供外汇贷款的积极性,使银行能够为海外并购提供融资服务。

标题:郑新立:中小企业融资难亟待金融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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